刚刚,新版医保目录发布!
时间:2023-01-19 10:17:29 来源: 点击次数:次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此前,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
记者在会上获悉:2022年调整,主要面向5年内上市的或者修改说明书的药品、新冠感染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罕见病用药。
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本次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是5年内上市的药品,其中23个药品是2022年当年上市当年新增纳入目录。
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 60.1%。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20种重大创新药谈判成功
据悉,本次调整中国家医保局在加强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引入竞价机制、完善续约规则、优化评审程序,目录调整的科学性、规范性、精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经评审,3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均为国家集采中选品种;17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准入的方式被调入;91种目录外独家药品通过谈判准入方式被调入;同时,3种国家药监部门注销文号的原目录内药品从目录中被调出。
本次新增药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56种,肿瘤用药23种,抗感染用药17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2种。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介绍:在调整中,国家医保局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承受能力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
一是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保基本”的根本属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将基金可承受作为目录调整的“底线”,确保基金安全。同时,尽最大努力填补临床空白,实现药品升级换代,实现更高水平的“保基本”。
二是全力支持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连续第三年将新冠治疗用药作为医保目录准入条件,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将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涉及的25个已上市药品中,21个品种已被正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三是继续支持重点领域药品进入目录。支持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进入目录,本次共计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种药品谈判成功。同时,有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2个基本药物被成功纳入目录,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医保支付范围一律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
五是持续提升目录调整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研究制定了竞价准入程序,为非独家药品降价进入目录提供了渠道。修订完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续约规则,简化程序,多数药品简易续约,提高了透明度,稳定了企业预期。优化评审程序,组织药学专家和临床专家联合评审,提高了评审效果。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5年间累计调出394个,实现目录内药品的提质升级,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
医保局今年九项重点任务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狠抓新版目录落实落地,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同时做好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价格引导及医疗费用保障,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健康中国建设。
今年的九项重点分别是:
一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群众医疗保障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
三是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落实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四是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各级飞检力争实现辖区全覆盖。依托智慧医保赋能非现场监管。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
五是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
六是落实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七是推进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有效的独立筹资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体系,引导护理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八是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谋划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向其他病种扩容。
九是稳妥系统有序推进医保引导分级诊疗、医保省级统筹等基础性、长远性重大改革。